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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生不息——中国文化传统的生存论基础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 5月10日下午,在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,复旦大学哲学学院院长孙向晨教授为同学们作了一场题为“生生不息—中国文化传统的生存论基础”的讲座。在讲座一开始,孙向晨教授提出了中国哲学合法性的问题,为我们比较了西方哲学和中国哲学的不同之处。例如,西方哲学以“being”(存在/是)为核心,它既作为系词“是”,又有表示存在的意义,而在汉语中没有与之对应的概念。孙向晨教授认为,中国哲学不能以西方哲学为框架来理解和编排,而是应该寻找新的方式来阐释,要将西方哲学中的思想作为“拐杖”来参考,而不能将其作为标准来规定中国哲学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其次,孙向晨教授分析“死亡”在西方哲学以及宗教传统中的意义和地位,并结合海德格尔的思想来进一步解释其内涵。海德格尔将人的生存论结构规定为“向死而存在”,与之相反,中国文化经典《周易》把整个世界看作是“大化”流行的生命现象,《系辞》称“天地之德曰生”、“生生之为易”。这种精神直接显现为我们日常生活的基本“预设”,体现在我们对自身生存的领悟上。在中国传统的社会中,我们并不只有海德格尔所描述向死而生的一面,并不只是处于一种面对死亡的焦虑和被抛的生存状态中。在中国文化中还有着生生不息的维度,正如《周易》中有“天行健,君子以自强不息。”我们所熟悉的愚公移山的故事也体现着生生不息的理念。中国传统文化中强调的是延续性而不是与死亡相关的断裂性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此外,孙向晨教授阐释了“家”的概念。在海德格尔那里,此在是被抛的,无家可归的,基本情绪是焦虑的。在中国文化传统中,“家” 乃承世之辞,“承世”就是承载“生命延续”的世代相续。“家”不只是一种社会的基本组织,更显现出一种承载世代的生存论结构,在这种结构中,中国文化传统中生存的“基本情态”:就是一种“乐”的精神。孙向晨教授结合“颜回之乐”讲述了中国人生命深处的和乐。在中国的传统中,生命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,而是一个有着连续性的整体。因而,中国人十分重视教育,且有着非常强烈的历史意识。后辈将祖辈的理想与经验继承,这背后有着根本性的预设,教育的传承是生生不息的生命接续的体现。

 

 

 

 

在讲座结束后,主持人陈嘉明老师从伦理、法律、政治的角度谈了他对“家”的看法。同学们积极踊跃的发言,讨论了“家庭的付出和期望对个人来说是否是一种束缚?”、“西方目的论”、“乐与忧”、“家庭哲学”、“中国哲学合法性”等问题。本次活动在活跃的气氛中圆满结束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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